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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11004320503R/2026-13938 发布机构 任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拟审批
成文日期 2026-03-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关于山东极美乳胶科技有限公司“聚氨酯高分子材料制品智能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山东极美乳胶科技有限公司“聚氨酯高分子材料制品智能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6日-2026年3月30日(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5660351  通讯地址:济宁市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聚氨酯高分子材料制品智能生产项目

山东济宁运河经济开发区唐口街道工业园内

山东极美乳胶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复合聚氨酯避孕套生产线:配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前硫化工序产生的VOCs、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浸渍、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氨、臭气浓度;后硫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水性聚氨酯避孕套生产线:浸渍、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和臭气浓度;脱模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电检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厂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职工食堂油烟。配料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车间密闭,无组织排放;前硫化产生的VOCs、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通过1套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1)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浸渍、烘干产生的VOCs、氨、臭气浓度通过2套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1、TA002)处理后通过2根15m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后硫化产生的颗粒物:2套袋式除尘器(TA003、TA004)处理后通过2根15m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浸渍、烘干产生的VOCs和臭气浓度:1套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2)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脱模产生的颗粒物:1套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电检工序颗粒物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TA005)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5)排放;污水处理站池体密闭,喷洒除臭剂,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职工食堂4个灶头属于中型规模,食堂油烟通过1套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出所在建筑屋顶1.5m的排气筒(DA006)排放。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工艺废水、模具冲洗废水、脱模和泡洗废水、喷淋废水和浓水。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济宁首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安居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空压机、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震、消声措施,设置减振垫等减震降噪措施。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RO膜、废布袋、污泥、不合格产品、普通废包装、废乳胶、除尘器收尘、废白炭黑,危险废物有危化品废包装、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生活垃圾、废RO膜、废布袋、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合格产品、普通废包装、废乳胶、除尘器收尘、废白炭黑外售;危化品废包装、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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