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共监管 > 环境保护 > 环境影响评价 > 审批
索  引  号 11370811004320503R/2026-00830 发布机构 任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审批
成文日期 2026-02-0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关于作出济宁凯利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机械配件抛丸喷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济宁凯利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机械配件抛丸喷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4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7-5660351

电子信箱:rchbxzxk@163.com

通讯地址:任城区为民服务中心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分局窗口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备注

1

关于济宁凯利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机械配件抛丸喷粉建设项目”的审批意见

济环报告表(任城)〔2026004

2026年2月9

凯利得.pdf

 

 


打印 关闭
中共济宁市任城区委、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