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10043185267/2023-06318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任城区越河街道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安全事故预警 |
| 成文日期 | 2023-09-16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市安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
活动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和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讲活动。要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各安委会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利用理论专题学习、课堂培训等形式开展专题宣讲;各企业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晨会”“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开展警示教育,引导企业全体从业人员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开展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各安委会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干部职工和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山东省第二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培育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水平。
(三)开展安全生产创新措施主题宣传活动。各安委会单位要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和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进行重点宣传,统筹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基础建设、监管执法、应急处置、素质能力“五大提升”工程,着力抓基层打基础,实现安全责任体系、基础保障能力、安全监管举措、综合治理水平“大提升、大突破、大跨越”。
(四)开展“安全生产和互救知识科普活动”应急安全科普行动。区应急局将联合任城融媒举办线上“安全生产和互救知识科普活动”,各安委会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广泛动员,积极参与竞赛答题活动。同时要积极组织所属人员参加应急部“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和市“科普助安宁”应急安全科普知识竞赛等活动,广泛开展符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创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音视频、图书等应急科普作品的形式,扩大应急科普宣传教育覆盖面。
(五)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安委会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社区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安全志愿者等开展“安全志愿者在行动”“进门入户送安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要广泛深入开展“五个一”宣传活动: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应急安全科普读本,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动员社区开展一次安全技能培训,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组织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活动。各安委会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利用楼宇电梯广告屏及出租车、公交车等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持续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开展集中宣传。要组织协调各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常态化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
(七)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专题宣传活动。各安委会单位要加强省、市、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学习宣传贯彻,在政务网站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要坚持正面引导与警示曝光相结合,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的公开曝光力度,以网络形式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
(八)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各安委会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平台,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宣传报道典型经验做法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先进事例。
(九)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外包外租大排查”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督促企业落实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宣传活动,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加大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济宁行”集中宣传报道。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组织安全生产专家,邀请媒体记者,深入相关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采访,展现我街道在深入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当中的积极成效,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有效舆论声势。
(十一)开展问题隐患和典型案例集中曝光。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协调当地主流媒体,重点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情况、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省、市、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中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曝光,督导企业举一反三抓好问题隐患整改纠治。
(十二)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活动。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要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的宣传。要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济宁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部署要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举报“公告牌”“内部吹哨人”制度,组织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鼓励企业全员积极排查和举报各类风险隐患和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各安委会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围绕危险化学品、工贸、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救援和汛期安全,以及大型商场超市、敬老院、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组织开展多层级参与的实战化应急演练。企业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使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社区要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等场所风险防控和逃生救援,学校要针对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地震逃生、防溺水,家庭要针对燃气安全、电动车充电安全以及高楼火灾逃生等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
(十四)开展咨询日集中宣传活动。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线上线下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积极参与市、区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依托线上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以“主播走现场”“政府开放日”等形式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成效;灵活采取线下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专家走进社区、公共场所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解答公众疑惑,回复群众咨询。要拓展社会宣传渠道,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专栏,增加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特别是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宣传力度、集中推送,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安委会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动员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任务分工,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安委会单位既要根据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创新制度相结合,创新工作措施,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于5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于6月7日、6月14日、6月21日分别报送一次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6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活动期间开展重大活动的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请报送街道应急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将通过政务新媒体进行宣传推广。